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最近一段时期,特大火灾呈抬头之势,给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造成不良影响,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关注。1月11日,朱镕基总理就四川达川市通州百货大楼特大火灾作出批示:“要切实加强消防检查工作,隆冬季节,要防患于未然。”
据了解,自1998年11月至今,全国已发生特大火灾23起,死44人,伤70人,烧毁大型商场、市场、饭店6处,造成财产损失8000多万元。1月9日,北京华龙灯具批发市场火灾烧毁建筑6000平方米和大量灯具;1月10日,四川达川市通州百货大楼特大火灾烧死10人,烧伤20人,直接财产损失3000多万元。
公安部对朱基总理的批示非常重视,立即研究落实措施,并于今天发出了《关于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,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》,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朱总理的批示精神,立即向党委、政府汇报,协调组织有关方面,针对可能发生火灾的苗头,集中在春节前后的一段时间,迅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活动,要力争消除一批重大火灾隐患,对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做到管理责任和措施到位,全力预防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。
通知指出,这次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商场、市场、宾馆、饭店等大型公共商业、娱乐场所,要检查这些场所是否具备防火安全条件,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,要责成产权单位限期整改,对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,要责令停业整顿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精心组织消防安全检查,加大消防监督力度,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进行排队,对重点工作对象和重大火灾隐患要一抓到底;对只顾营利、不顾安全、严重违法违章单位和经营者,要依法给予处罚;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开业、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,要进行公开处理。同时,公安消防部队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,充分做好扑救恶性火灾的准备,努力把火灾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。
据了解,公安部消防局已于近日派出3个检查组,分赴部分省、市,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。